我自小喜歡好看的東西,像藍空中飛舞的彩色氣球、綴有紅櫻桃的奶油蛋糕,或是辮梢上紮著蝴蝶結的小女孩。也許是因為對感官上的美十分敏感,相對的,我對於不美的事物常覺得難以接受。如果這只是個人天性的偏好倒也無妨,偏偏我會有意無意的把這習慣帶到日常生活中,作為與人相處的標準。
記得還在上大學時,有一天我在巴士上遇到一個盲人,他柱著杖很艱難的上了車,車上很多空位,他卻不敢坐。我看他站在那兒都沒有人幫他,我就把他扶到一個位子前坐下。言談中得知他也是我們學校的同學,於是巴士到站時,我又扶他下車過馬路,帶他到他的教室。我這麼做,在別人眼中看來,似乎是一個很有愛心的女孩,所有要做為一個好女孩的條件我都具備。
但是我心中清楚的知道,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從小受過教育教導我要做一個溫柔敦厚的人;我要有同情心,要懂得體諒及幫助人。我幫助可愛的小朋友,因為我喜歡他們,我也幫助身體殘缺的人,因為我應該這麼做。原來受限於我的喜好,我內心並不真正樂意去做。
以後在學校,我又碰見這位同學幾次。看到他拄著杖踽踽摸索著的孤獨背影,總覺得應該要去幫助他的。「總會有人去幫他的!」我心裏想,一面安慰自己⋯愛美是人的天性,不接近不美的事物也是人之常情。然而當我想起他那雙緊閉深陷的眼睛和那張年輕但透著無奈和苦澀的臉孔時,心中又有說不出的愧咎。
「因為這個人的外表而不想接近他!」這樣的理由不是很牽強嗎?如果我是他我又如何?我不過是比他多一雙眼睛,內在又好看多少呢?我這樣檢視自己的內心。有一天我看到一張沙漠的明信片;春天的沙漠中,開滿了色彩鮮豔的繁花異草。據我所知,沙漠中常有嚮尾蛇出沒,這樣的地方竟也能長出美麗的花朵!我不禁打了個寒顫,原來許多包裝看來漂亮的東西,正是敗絮其內。我開始認真正視這個問題,告誡自己不要以外表的美作為衡量標準,並嘗試用一顆熱誠的心去對待他們,去發掘他們的內在。
今年初我回台灣時認識一個朋友,他是先天的兔唇,講起話來口齒極不清晰,要很有耐心才能聽懂他所說的話。有一天他請我去他家玩,我在他家看到一本南部縣市名人錄,上面有他的照片和簡介。原來他從初中開始就參加過許多海報設計比賽,得過縣長獎和市長獎,還有其他大小不等的佳作獎,並曾代表南部地區參加全國設計比賽。
「怎麼從來沒聽你提起過呢?」我問。他不好意思的笑笑.。「沒有什麼好說的嘛!」從他的謙虛中,我看到了他的豐富和不平凡!
的確,人都是愛美的,但是「美」這個字實在很難下定義。我慢慢領悟到,紅顏會老,好花不常;感官上的美會隨著時間的湮沒而消逝,但內在的美卻是深入人心日久彌堅的。我常想到我那位盲人同學,我心中感到羞愧;我怎麼知道,在他不美的外表下,也許正隱藏著一顆溫柔熱切,散發出人性光輝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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